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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/07/20
序号 | 姓名 | 身份证号 | 会审通过时间 |
1 | 张辉军 | 120************913 | 2018年6月27日 |
2 | 刘 薇 | 120************824 | 2018年7月9日 |
以上通过联合会审的同志及时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事宜:
1、通过单位补缴的,请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5日(工作日)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、补缴期间的工资或基数的说明(本人与单位协商一致出具,需本人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)、单位公章前往开发区社险分中心(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广场东路20号)咨询、办理补缴费事宜。
2、委托泰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补缴的请于2018年7月10日下午13:30-14:30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前往南海路69号(与四大街交口)天津泰达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办理补缴费手续。
3、联系电话:社险分中心:66370790 泰达人才:25295920